分類:憲法小學堂

釋憲的意義?

「這幾天我的臉書都被同婚釋憲洗版說。大家好像都覺得很開心」Y男說。

「那代表你臉書的同溫層很厚。所以沒看到反同方的反應。」T女回答。

「不過我其實一直有個疑問耶,就是為什麼要釋憲?釋憲能幹麻?」B男問。

「釋憲很重要耶!」Y男說道。

「ㄜ ,哪裡重要?」B男問。

「就是…總之很重要就是了。」Y男擺出懶得解釋的表情。

「你也說不出來哪裡重要啊。」B男一邊翻白眼一邊說道。

T女喝了口咖啡後開口說道。「這問題很好,但要回答有點大,我覺得要先切幾個部分。一個是要先知道為什麼會有憲法?然後要知道憲法跟法律的意義是什麼?接著才能解釋為什麼要釋憲跟釋憲能幹麻。」

「有道理,你這樣說我才想到,我還真不知道為什麼法還要分成法律跟憲法。」B男搔搔頭。

「這要講一點歷史會比較好懂,英國在1215年制定的大憲章,是憲法最早的雛型。當年是因為封建貴族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以透過制定大憲章限縮英國王室的權力,要求英國王室必須尊重司法過程,接受王權必須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可無限制的擴張。」T女說。

「恩…那聽起來當時大憲章的施行對象其實是限制國王的權力,來保障貴族的權利?」B男問。

「對,然後發展到後來,憲法的精神就從這個出發點,逐漸轉變為限制政府的權力,來保障全體人民的權利。所以你去看憲法的條文,會發現它不是在寫罰則。而是在寫人民有什麼權利還有政府的權責。意思是說政府不能侵害人民的這些權利,而政府的權責也必須要透過法律規範而不是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以中華民國憲法來說,政府部分他就規範了總統,行政院,立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司法院的職權範疇。

你可以想像憲法寫的東西比較像是整個政府經營的大方向大原則。但今天在政府實際運作的時候,只有大方向大原則是沒辦法執行的。所以就必須要另外制訂法律或行政命令,我們就先簡化這部分先通稱法律。法律的作用就是制訂各式各樣的執行細則。」T女說完吃了一口鬆餅。

「恩…所以像是交通規則,或是這次釋憲的民法,就屬於法律這個層級的?」Y男問。

T女點點頭。「是的。因為憲法制定的是整個政府經營的大方向大原則,所以他的位階在法律之上。如果一條法律違背憲法,那這個法律就應該要被判失效。但制訂法律的時候,在制定的當下不一定能完全確定他在執行的時候是不是會違背憲法的大原則。

法律出現問題,很多時候是在執行的時候才被發現。那這個時候要怎麼去評斷這個法律到底有沒有違反憲法?這時候就要靠司法大法官來解釋這個法律是否符合還是違反憲法,這就是所謂的釋憲。

而人民有權利在用盡所有司法救濟手法但依舊遭受不法侵害的狀況下,聲請大法官釋憲。」

「噢,所以聽起來釋憲也不是我今天看哪一個法不順眼就可以釋憲的?」B男恍然大悟。

「沒錯,人民要先透過現有的司法程序,經過法律訴訟,上訴到最後取得最後的裁判到無法繼續上訴為止,如果認為這最後的裁判有牴觸憲法,才能聲請釋憲。

以這次同婚釋憲來說,起因是在2013年祁家威與男伴申請結婚登記,結果被戶政事務所駁回。之後他向台北市政府提訴願,上訴到台北高等行政法,最後到最高行政法院都被駁回後。在2015年聲請大法官釋憲。而正好台北市政府本身也主張民法婚姻章規定違憲,也聲請釋憲。因此才會有這次同婚釋憲的產生。」

「天啊,那他也是需要很多的毅力。如果是我就放棄了…」Y男露出驚訝的表情。

「是啊。舉個類似的例子,美國在1967年以前,有很多州是規定黑人白人不能結婚的,其中又以維吉尼亞州最嚴格,他們甚至制定一個稱為『種族尊嚴』的法律。直接把黑白通婚視為犯罪。而後來這個法律最後也是透過釋憲的手段,認為他違反美國憲法。美國也因為這個釋憲案,將當時美國一共十六個州有禁止黑白通婚的法律,全部都判為違憲。

而美國之前的總統歐巴馬,他是在1957年出生的。他父母正是黑白通婚,但當時他是在夏威夷州出生,該州沒有禁止黑白通婚的規定。」

「誒,也就是說如果歐巴馬的父母當時如果是在美國那十六州的話,根本就不能結婚囉?」B男問。

「沒錯,像蘋果電腦創辦人賈伯斯,他出生的時候是私生子,先撇除他們父母反對的因素,另一個原因是他父親是敘利亞人,而母親是白人。所以以當地法律他們是不能結婚的。」T女說。

「….我之前有看過有人在用黑白通婚來解釋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的平等權,但我從來沒有想過,原來美國禁止黑白通婚,也不過就是50年前的事。」Y男若有所思。

「是啊。回到剛剛的問題,釋憲能幹麻?釋憲是人民在面對法律侵害的最後一道防線。當我們沒有經歷過司法過程的時候,釋憲確實離我們很遠。

我們不是法律人,對法律不熟是很正常的事。但在民主國家,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有義務要了解憲法與法律的意義,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基本人權不受政府過度擴張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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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同婚聲請釋憲案 大事記
https://udn.com/news/story/10966/2482867

大憲章 http://goo.gl/2nyTWp

總統是靠不住的 http://goo.gl/i6PZXm

美國憲法的故事:小人物的呻吟https://goo.gl/ufAsDs

為什麼要有憲法? https://goo.gl/mH1vPk

人民聲請釋憲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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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要有憲法?

這天咖啡館的一角拉起了圍簾。據說是當包廂租給人做活動。

「紅髮帥哥又來了耶…」服務生R回到櫃台時跟服務生M竊竊私語。

「是喔!」服務生M趁櫃台沒有客人需要結帳,偷偷地溜到圍簾撇了一眼「真的耶,他們好久沒來了。不過這次怎麼特別訂包廂呀?」

「我剛偷偷去問了一下主辦人,他說這次的書因為絕版了,大部分的人都買不到二手,改成說書會,有買到書的人會輪流分享。有借擴音設備所以改訂包廂。」服務生R說著。

「輪流,所以之後紅髮帥哥還會再來囉?」服務生M眼睛一亮。服務生R聳聳肩。

『不知道他們今天討論哪本書?』蒂瑪聽到服務生得竊竊私語,心裡想著。

圍簾沒有完全拉上,聲音從留一角的入口傳出。

「今天我想分享的章節是『一個收銀機的故事』。這段是作者寫信給他朋友,在解釋美國建國及制憲過程的小故事。」這次負責分享的是一位女生K,他清了清喉嚨。「憲法對我們來說,除了以前公民課有上過之外,如果不是讀社會學方面學科的人,大概都是考完試以後就忘光了。但對於一個民主社會來說,憲法不只有他很重大的意義,人民對憲法的認識深淺,實質上也會影響到人民對於民主價值的堅持與態度。」

K掃視了全場後,繼續說道。

「所以我們先回到一個最根本的問題,為什麼要有憲法?你們覺得呢?」

「為了保障人民的權利?」

「但為什麼要保障人民的權利?」

「恩….因為人民怕被政府侵害?」

K點點頭。

「沒錯,你講出當初美國建國時,這些負責制憲的美國總統們,他們內心最深處的隱憂。」

「他們從英國獨立,英國的歷史是他們的前車之鑑。英國本土曾經發生過英國革命,當時一位叫做克倫威爾的人,從擔任國會議員,到組織一支軍隊,發動了革命。但經過短暫的共和後,他很快的實行獨裁統治。成為英國史上無數暴君的其中之一。」

「我們來看看當時英國的背景。」K把書翻到某個位置指了指,一邊遞給其他人傳閱。「那時候的英國已經很熟悉三權分立的理論。有國會,也有大憲章的傳統。但克倫威爾照樣攬了全部的實權,無視大憲章,動不動就解散國會。對英國人民來說,他們又失去了自由。革命的結果只不過換了一個人掌握強權,只是不叫皇帝而已。」

「於是這些美國國父們,在制憲的時候,大家都無法不回想到這段歷史。他們不需要在美國土地上做任何的測試,就可以先預料的到,一個中央政權一旦形成,他就會利用手上的國家資源不斷的擴張。那擴張到極致的結果,中央政權本身就會變成一個生命力最強的怪物。而這個怪物絕對是手無寸鐵的人民所沒有辦法去抵抗的。」

說完了長長的歷史,K喝了口咖啡。

「於是,我們再回到問題本身,為什要有憲法?我們可以說英國的大憲章,是憲法最早的雛型。當年會有大憲章的產生,他的出發點是當時候的封建貴族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因此希望透過大憲章,限縮英國王室的權力,要求英國王室必須尊重司法過程,接受王權必須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可無限制的擴張。」

「所以是否我們可以說,大憲章的出現,是為了削弱國王的權力、進而保障貴族的權利?」紅髮男子萊伯特問道。

「沒錯。而後來憲法的根本精神,就是從這個出發點做延伸,只是他所保障的,就不只是貴族的權利,而是所有人民的權利。而這也是美國制憲時,他們一直堅持到底的精神。」

「因此如果去細讀美國憲法,會發現他們無時無刻都擔心政府權力的過度擴張,他們寧可把權力做一層一層的分割,寧可把權力分割的支離破碎、甚至有可能自相矛盾,但就是不要高度集中。你會發現整個美國憲法的權力分割,他根本就是在防止產生一個會過度擴張的集權政府。」

「但是這樣的政府,在政務執行上,不就有可能會非常沒有效率?」坐在角落的男子P發問。

「但你有沒有想過,民主制度的初衷,本來就不在於確保效率?他在保護人民權利,跟讓政府有效率的兩件事情上,選擇了前者。民主制度設計的目的,從來就沒有把追求效率列入其中。」

K回答後,清了清嗓子。

「於是我們再進一步的問,對於人民來說,什麼是憲法?對美國人來說,憲法其實是契約的一種。為什麼要有這個契約呢?因為如果沒有政府機構管理,這麼多的人民就很有可能陷入混亂的情況下,於是大家約定組成一個政府,人民用契約的方式,把權力交給大家選出來的管理人員。」

「也就是政府之所以可以管理人民,是來自於人民的授權。而有授權,就有限權。所以這個契約中,也就包含了人民的基本權利,而這些權利是政府絕對不可侵犯的。而憲法是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這樣的觀念深值於每一個美國人的心裡。」

「另外給大家猜猜看,美國憲法花了多少時間才變成正式的基本大法?」

「不是制憲會議完了就完成了?」

「不是喔。這些美國國父,花了三個多月的時間,集中在費城的一間房子開會。然後又花了三年的時間,各自回去跟家鄉的人民解釋他們的設計,取得他們的理解跟支持。於是你會發現,憲法的意義,不單單只是他被制定出來而已,還有他的制定過程也很重要,正因為憲法的精神是人民跟政府訂立的契約,所以他必須要這麼耗費時間的,取得所有人的共識,才能真的成為國家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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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總統是靠不住的
大憲章
先別管「依法不得宣傳」,你聽過「違憲無效」嗎?

【豆知識】
憲法的意義
行政命令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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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的意義

「最近我的FB好多人都在貼『千萬不能宣傳蔡立委罷免案』的訊息」K男說。一邊拿著咖啡棒攪拌著咖啡。

「哈,我也有看到。我覺得網友們還滿天才的呀。」R男說。

「然後我覺得最妙的是中選會的回應,他們說因為以前沒有這種案例,所以請大家盡量不要分享『不能宣傳2/14罷免蔡立委』的訊息,以免因為分享『不能宣傳2/14罷免蔡立委』觸法。」K男一口氣說完後,喝了口咖啡。

「這是在比誰比較會繞口令嗎?」R男大笑。

「不過這個不能宣傳罷免的規定,我真的覺得超奇怪的。同樣是人民的權利,為什麼選舉可以宣傳,罷免就不能宣傳?」K男疑惑。

「是呀,所以選罷法不得宣傳的部份,確實因為這次罷免得行動得到關注,後來有修掉了。但現在的說法是法律不朔及既往,所以現在罷免活動還是適用舊法的規定,還是不能宣傳」R男說。

「但我還是覺得不能宣傳這個規定本身,就很有問題,就人民的權利來說,罷免跟選舉的權利根本不對等。」K男的語氣有些激動。

「是呀。其實你從這件事情,也可以看到台灣的基本法治教育,也就是對法律及憲法意義的了解,真的很貧乏。」R男搖了搖頭。

「咦?怎麼說?」

「像我有朋友之前去當一日志工,就有被民眾嗆聲說『你們宣傳罷免是違法的。』,當然,如果只看選罷法之前的內容來說,宣傳罷免是違法的沒錯。割闌尾的活動中,他們為了讓志工可以安心作業,在這個部份也請教了很多律師,試著在現行法律允許的狀況下,去做最大的發揮。所以後來也才會有『請協助宣傳不得宣傳214罷免投票以免觸法』的活動。」說完R男笑了笑,身體傾向K男問道。「但是呢,你知道在法律之上,還有一個叫做憲法的東西嗎?」

「有聽過,公民課本有上過,但老實說都還給老師了,我真的搞不清楚憲法跟法律的關係是什麼。」

「簡單來說,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法,是同時要求政府與人民都必須要共同遵守。他並不是單方面只是政府要求人民要遵守的東西。而法可以分成三個階層,分別是憲法、法律跟命令。這三個階層呢,憲法高於法律高於命令。也就是比較低階層的法條內容,若是與高階層的法相牴觸的話,則該法條可視為無效。」

「但為什麼要分三個階層?」

「好問題。因為他們有不同的意義跟效力。以憲法來說,他對人民最大的意義在於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權利與義務不能被政府所侵害。像是所謂的言論自由、宗教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等等,這些比較屬於大方向的人民權利,都會被放在憲法裡面。而任何的法律、任何的命令,都不能凌駕在人民的基本權利之上。」

「那法律跟命令呢?」

「你可以想像一下,一個社會要運作,勢必需要有一些規則讓大家共同遵守。所以法律其實就是這些社會生活規範,像是刑法、民法,這些都屬於法律。而執行這些生活規範的時候,行政單位是第一線的單位,一定會遇到各種狀況,這些狀況也必須要有依循的規則,所以命令的意義就是國家依法授權行政機關可以做的事情。」

K男聽R男說完,表情若有所思。沉默了一陣子後,K男開口。

「所以…法律是所有人民,包含所有政府人員都要遵守的。而命令則主要是公務員執行他們的職務的時候,公務員被授權應該要做的,或是執行時要遵守的規則,這樣說對嗎?」

「大致來說是這樣。所以從這個階層你會發現一件事,因為憲法是最高階層的,也可以說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所以法律,或是命令,都必須要遵守憲法的規定。那我們來想一個問題:當行政機關被授權做的事情,會侵害到人民的基本權利,例如言論自由的時候,那要怎麼解?」R男反問。說完又喝了口咖啡。

「那這個命令應該無效,因為言論自由是被規範在憲法裡面,而憲法的位階最高,法律跟命令都不能牴觸,否則無效。」

「沒錯,所以我們回頭來看選罷法的不可宣傳罷免的規定。『宣傳』這個行為本身,只要宣傳的內容沒有違法,他基本上就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因為罷免本來就是合法的,那宣傳罷免,就不算是在宣傳違法的內容,既然被宣傳的內容並沒有違法,那禁止『宣傳罷免』,就等於在禁止『宣傳沒有違法的內容』,他的本質上就已經違反憲法所規定的言論自由。」

「難怪有人說,如果他因為公開宣傳罷免而被開罰單的話,這是難得一見可以打憲法訴訟的機會。」K男恍然大悟。

「所以為什麼我前面會說,大部分的人對法律及憲法意義的了解,真的很貧乏。因為不了解,政府他就可以忽弄你。因為不了解,也無從去思考到底哪裡有問題。我們不用去了解很艱澀的法條,但我們必須要了解憲法上賦予我們的權利跟義務,並且努力去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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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先別管「依法不得宣傳」,你聽過「違憲無效」嗎?
法律基礎概念
嗆中選會打憲法訴訟
中華民國憲法

【豆知識】
行政命令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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