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蒂瑪訪友

我們對於民主的既有認知,真的符合民主實際的意義嗎?

這天蒂瑪又到了宜蘭拜訪莉格,順便帶了新進貨的花草茶作為伴手禮。天氣冷了,這次兩個人坐在屋內的小茶几聊天。桌上擺著剛泡好的花草茶,以及手工餅乾。

「上次你給我看的那個亞洲民主動態調查結果,我回去仔細看完後,發現大多數人對於民主的認知,就像你說的,跟政治學上對於民主的定義有很大的落差,但是為什麼會這樣?難道在別的國家沒有這樣的狀況嗎?」蒂瑪說道。

「為什麼會這樣呀…這問題有點太大。我們先來看他的調查結果反應出的現象。後面再回頭來談這個問題。」莉格回答。

這時蒂瑪拿著ipad,跟莉格一起看著那篇文章內的問券統計結果。

「這個問券一共分為三個題組。每個題組都有四個選項,會請做問券的人以這四個選項去相互比較,選出認為對民主來說最重要的特質,我們暫時先不管問券分析的結果,以政治學上民主的定義來看看這份問券內容。我們先直接把三個題組中,總共十二個選項混再一起看。這選項包含了…」

莉格拿出了紙筆,把十二個選項分別寫在紙張上:
政府降低貧富差距、人民經由自由公平自由的選舉選出政府領導人、政府不浪費公帑、人民可自由公開表達政治意見、人民可自由參與抗議、清廉不貪汙、法院確保人民不受政府侵害、政府失業補助、政府確保法律與秩序、媒體可以自由批評政府、政府確保所有人的工作機會、多黨在選舉中公平競爭。

「你覺得這十二項,哪幾項符合政治學上對自由主義民主的定義?」莉格放下筆,抬頭看著蒂瑪問道。

「我來回想一下啊…整體而言自由主義民主強調人民可以公平競爭的參與政治,且各種自由權利的保障,是自由主義民主的核心主張。以這個標準來看的話。下面這幾項應該是最符合的…」蒂瑪一邊說,一邊拿著筆圈出了幾個項目,包含:人民經由自由公平自由的選舉選出政府領導人、人民可自由公開表達政治意見、人民可自由參與抗議、法院確保人民不受政府侵害、媒體可以自由批評政府、多黨在選舉中公平競爭。

「我圈的這幾個,主要是強調自由的部分。但因為民主也同時強調公平競爭,有幾個可能不能算是民主的核心價值或定義,但對於民主有加分的項目應該是…」蒂瑪換了鉛筆,另外圈出:政府降低貧富差距、政府失業補助、政府確保所有人的工作機會。

「你會發現,如果我們對於民主核心的定義很清楚,這些項目很容易就可以歸納出兩個大類,一個是針對自由,另外一個是針對平等。可是民主也強調法治呀,你為什麼不選擇跟法治有關的項目呢?」莉格對蒂瑪的選擇提出疑問。

蒂瑪歪了歪頭想了一陣後說道。

「民主底下的法治,強調的應該是不管是人民、政府、還是統治者,都要遵守法律吧。所以我選了法院確保人民不受政府侵害。但政府確保法律與秩序,這項目有一種致府可以為了確保秩序而用法律管束人民,但這樣的管束卻只有上對下的感覺。他強調的比較是結果,也就是秩序,跟真正的依法而治我覺得有點落差,所以我沒有選他。」

「你分析得很清楚,所以上次跟你說的定義顯然你吸收得很完全 ( 笑 ) 。我們來看實際分組後的分析結果。這幾項是屬於自由主義民主的核心,但問券結果顯示大部分認為不屬於民主的重要特徵」莉格接著在紙上寫出了幾個項目:人民可自由參與抗議、媒體可自由批評政府。

「然後這一項,是不屬於民主重要特徵,而且是連對民主加分都稱不上,但問券結果顯示大部分人認為屬於民主的重要特徵。」莉格在紙上換了一邊另外列出:政府確保法律與秩序。

「詳細的報告內容你會發現其實不同年齡層、不同政黨傾向對於民主的認知,歧異是很大的。我這裡只把特別的極端值拿出來,對照台灣現況的氛圍來說說。我們是不是常常聽到有人說『台灣就是太自由了!』,所以很多人認為自由參加抗議跟媒體自由批評政府不是民主的核心,好像就沒甚麼好意外的?」

莉格拿起了一片餅乾吃,一邊喝了口花茶後,繼續說著。

「然後大多數人對於法治的觀念,其實還停留在過去政府用法律管束人民、然後政府自己本身可以置身法律之外的觀念。事實上法治應該是法律要凌駕在所有人之上,包含民眾,也包含政府,也包含統治者。但也因為如此,以至於很多人認為政府確保法律與秩序似乎也顯得理所當然了?」

莉格深吸了一口氣。丟出最後的問題。

「從這個報告可以看出來的是台灣民眾對民主的認知與實際民主核心,在哪些地方的認知是有落差的。如果我們對於民主核心價值是真實透徹的了解,理論上就不應該有這樣的狀況。所以反過來說,我們的人民平均對於民主的了解是不夠深入的、甚至很多認知是跟民主核心價值相違背的。但是為什麼?」

蒂瑪看著莉格,接二連三的問題讓她有點招架不住。一時之間不知道要說甚麼好。莉格看蒂瑪愣住的反應,笑了出來。

「我們下次再來聊聊吧~」莉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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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難以對話的兩種民主觀?秩序、政府效能vs 自由、人權保障
搖搖欲墜的臺灣民主?從民主態度調查談起

我說的民主,跟你說的民主,跟政治學上的民主,是同一個民主嗎?

天氣越來越涼了,這天蒂瑪到宜蘭找莉格,終於把收在衣櫃很久的長薄外套拿出來穿。

「我記得之前你有提到說,台灣有很多人在談論民主的時候,對『民主』的認識跟政治學上討論的『民主』其實有很大的落差,針對這個部分我還滿好奇的。」蒂瑪一邊吃著小餅乾,一邊說著。

「你說那個啊…我先問你,在318以前,你會常跟朋友討論政治想法嘛?」莉格問。

「我只會跟我大概知道立場跟我比較相近,知道討論起來不致於吵架的朋友討論。」

「所以你有沒有發現,在台灣,大家平常聊天的話題,其實是很不政治的?或是即使聊到政治,都有一種去政治化的傾向,但有沒有想過為什麼?」

蒂瑪頓了頓,想了一下後回答。
「因為一旦在討論的時候發現彼此的立場差異很大的時候,很容易就會弄的氣氛很僵。而去政治化的部份,是因為很多人討厭被貼標籤。」

莉格點點頭,接著說著。
「這就是現在台灣在討論政治的時候,一個很大的問題。你有沒有發現,台灣人除常常因為在把自己或別人貼上既定立場標籤後,就會不太想聽對方講話?」

「確實有一點這樣的傾向。」

「但平心而論,如果今天我針對一個政策在討論他的對錯的時候,我贊成這個政策,其實並不必然等於我的政治立場就一定是偏向提出這個政策的政黨。但是在台灣,我們對於政策的討論,卻常常淪於這樣的歸納。認為你是因為贊同這個政黨,所以你才贊成他提出的這樣的政策。而不是因為你贊成這樣的政策,所以你才贊同這個政黨。台灣很多人的思考邏輯是立場先於觀點,但是為什麼?」

「中研院政治所做了一個「亞洲民主動態調查」的問卷調查。這個調查的結果,很悲觀台灣民眾對於民主的信念,十年來是逐漸下滑的,甚至願意接受獨裁體制的人,比例還上升。」

莉格喝了一口花茶,緩了緩氣後繼續說道。

「這個問券同時針對了幾個面向,去了解一般民眾對於民主的認知,而透過最後的結果會發現,其實台灣大部分的民眾,並不真的完全了解什麼是民主。」

「也就是說,我們對於民主信念的動搖,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民主的信念,還有民主核心的了解,並沒有完全深耕到所有人的心裡。大部分人所以為的民主,跟真實的民主,是有一段差距的。」

「嗯…那我想問,所謂『真實的民主』,應該是什麼?」蒂瑪問。

「我說的真實的民主,指的是政治學上對於民主的定義,對於民主的執行細節不同政治學者雖然有不同的看法,但整體來說對民主的核心原則是有一些共識的。民主強調的是人民參與政治。所以像是政府領導人需透過公平公開的選舉產生、不同政黨在選舉中要能夠公平競爭、人民普遍要擁有選舉跟被選舉權、要有制度讓政府政策能夠遵循民意。而在這個參與政治的過程中,所有人民,包含少數意見者,都有各種自由的權利,像是自由表達意見、自由集會、媒體可以自由報導。而政府必須依法而治,且要有獨立的司法機關,要分權制衡。」

莉格說完,深吸了一口氣,做了簡單的小結。

「整體來說,當代自由主義民主的核心所主張的,是人民各項自由的權利需要被保障,且人民要能夠充分的參與政治,而關於政治的競爭也必須要能夠公平。」

「但是在台灣,我們在討論民主的時候,很多人對於民主的認知,只停留在少數服從多數。而且強調要守法、不能妨礙他人。所以有的人針對抗爭行動的看法,就會認為這樣是傷害民主體制。台灣的民主教育,也不強調人民參與政治,甚至瀰漫著一種去政治化的想法,這在本質上,其實是很反民主的。」

莉格一邊攪拌著花茶,一邊若有所思。蒂瑪看著莉格但並不說話。莉格眼神撇向蒂瑪,又繼續說道。

「而這樣的認知,跟台灣是從威權體制轉移到民主體制,整體的過程算是和平轉移卻有很大的關係。台灣過去黨外人士為了爭取民主,雖然有用過很激烈的手段,但台灣整體體制的轉移相較於亞洲很多國家,卻是相對和平的。和平轉移不是不好,但在這樣的轉移過程中,於是上從官員下到人民,從一開始就對民主沒有太強烈、太深刻的認知。只覺得有些以前官派的首長、現在變成要用民選的。於是大部分人對於民主的認知,就只停留在選舉的表象上。而這樣的認知,反應在台灣的民主教育上,就會只強調少數『服從』多數,而忽略更重要的多數尊重少數。而當政者為了繼續掌有權勢,教育時就會不斷的跟人民強調,要守法,要守法。卻鮮少去探討『法治』的深層意義在哪。」

蒂瑪聽完,低頭喝了口花茶,一邊消化著剛剛莉格說的話,一邊思考著。接著開口說道。
「嗯…我對你剛剛提的那個亞洲民主動態調查結果、還有你提到法治的意義,這部份還滿有興趣的。」

「我先傳資料給你看,下次我們可以針對那個細節來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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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難以對話的兩種民主觀?秩序、政府效能vs 自由、人權保障
搖搖欲墜的臺灣民主?從民主態度調查談起

為什麼要罷免?

原本應該是忙碌的週末,不過這天蒂瑪決定讓咖啡廳休息幾天,讓大家連休放個小假。蒂瑪自己也去宜蘭拜訪莉格。

『我前陣子看到有個新聞,說有對夫妻結婚,妻子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時候,處理人員問他戶籍要不要遷去丈夫家,那個妻子問人員說遷過去有什麼好處,結果戶籍人員回答他,遷過去就可以罷免某立委,結果那個妻子毅然決然的說好她要遷。』蒂瑪喝了一口花茶。

「哈,你說的那個新聞我也有看到。說到罷免,台灣的罷免制度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莉格說。

『我是有看到很多討論,切入點大概有幾個,像是台灣的收罷免連署書的時間,跟美國比,高的很不合理。』蒂瑪說道。

「沒錯,美國不同州的規定不同,但最少都有60天以上的連署時間。反觀台灣,除了要分兩階段連署外,第一階段罷免送件後,第二階段的送件卻只有30天的連署時間。」

莉格頓了頓,又繼續說明。
「另外單純針對罷免連署書的資料填寫,在台灣,連署書要填寫的資料很多,從姓名、到身分證字號,都必須要詳細填寫,特別是填寫身分證這個部分,就會讓很多人遲疑。但是在美國,他們的罷免流程第一步是要提交請願書,而一般民眾針對請願書內容,只要填寫名字的正體字、簽名體、地址、以及簽名日期即可。」

『不過這樣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嗎?』蒂瑪反問,一邊替莉格加茶水。

「就算是填寫身分證字號,一樣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重點還是在於資料送出後的查核。另外,並不是連署書送出去,就一定罷免的成。最後罷免還是必須要透過投票。而且在台灣,投票是需要攜帶身分證查核身分才能夠投票的。所以在連署階段就刻意設高門檻,本身其實就是一種技術性的阻擋罷免。包含之前還有執政黨立委還想修法再把連署門檻提高到要交身分證影本,說穿了,就是希望把連署門檻繼續提高到讓人民覺得罷免不可能而自動放棄。他們修法的本質根本就不是在追求民主,而是在阻礙民主。」

莉格吃了一口起司蛋糕後。又繼續說著。
「在美國,2013年時,科羅拉多州就有兩位州立參議員被基層市民成功的罷免,其中有一位還是州立參議院的院長。美國州立參議員有點較類似我們這裡的市議員,屬於地方政府內的民意代表。這個故事可精采,詳細的資料我再傳給你,你可以慢慢看。當時美國的新聞媒體針對那次的罷免,認為這是因為兩位參議員忽視公眾要求而引發的基層反抗。從這裡其實可以了解到,罷免權,是人民針對代議士沒有反應人民意見的時候,所可以使用的反制手段。」

『我記得之前還有報導到台灣罷免活動的捐款問題,說什麼罷免捐款受政治獻金法的規範。這點你有什麼看法?』蒂瑪喝了口茶。

「這個規範是很不合理的。依照台灣的選舉罷免法,收受政治獻金者只限於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但是既然罷免是公民權利,罷免的發起人,就勢必不會是由政黨、或政治團體發起,更不會有擬參選人。在美國,他們不管是選舉,或是罷免,整個活動所需要花費的錢都是透過民間捐款。以2013科羅拉多州罷免為例子,當時贊成罷免跟反對罷免的兩方,就各自都有團體或個人捐款。」莉格說道。

『這還挺有趣的,像這次台灣的罷免活動,比較多看到的是贊成罷免的組織活動,倒是沒有看到有反對罷免的組織。』蒂瑪點點頭回應。

莉格聳聳肩,表情帶了一點不知道怎麼解釋的樣子。
「嗯…台灣人民對於自身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參與政治的觀念跟想像,都還是比較侷限。在美國,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所謂的民主,就是你可以支持,也可以反對,而你也可以針對自己支持反對的議題、或是人,進行公開的辯論。他們就是透過這樣的方法,在參與公共事務,而這除了適用於選舉,當然也就適用於罷免。」

說完,莉格看花草茶沒了,便拿個茶壺進去回沖。走出來後又繼續補充說明。
「在美國,被提出罷免請願申請的參議員,在確認申請通過後,仍然保有針對罷免內容做辯護的權利。也就是說,雖然罷免提議通過,參議員還是可以做自我辯護去說服選民。而這個過程其實就跟選舉相同,贊成方跟反對方都可以針對自己的立場,做宣傳倡議。」

蒂瑪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想到了什麼,又繼續發問。
『我記得之前罷免活動一開始的時候,有聽到一個說法說罷免活動不可以宣傳,違反的要罰鍰。那又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那個法是有時空背景的。那是在1983年修正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時候增加的,而當時還在戒嚴體制下。不僅如此,那個時候的法還規定候選人不得在政見發表會外,另行公開演講。你去想想那個時空背景,當時的當政者就是不希望你在選舉的時候多認識候選人,要投誰聽樁腳的話就好。那他們對於選舉的態度如此,當然對於罷免的態度,也就會抱持打壓的立場。所以說真的,這個規定根本違背憲法。」莉格回答,口氣帶了一點憤憤不平。

『這樣講來講去,我發現台灣人民真的很可憐,很多的權利都被不合時宜的法律所限制。』蒂瑪歪了歪頭說道。

莉格苦笑,一邊無奈的搖了搖頭說著。
「是啊。所以為什麼要去注意立法委員到底在修什麼法、到底怎麼質詢行政單位,重點就在這。你以為法律離你很遠,但是當你發現你要行使人民權利卻被綁手綁腳的時候,你才會發現法律離你其實很近。問題是如果人民都不去注意立法院到底在做什麼,那立法委員當然肆無忌憚的亂修法、或是在質詢的時候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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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從選罷法的沿革說起(黃國昌)
郭台銘要捐款罷免 內政部:需受政治獻金法規範
罷免應附身分證影本 逕付二讀
從威斯康辛選民身分法談罷免要求身分證影本
闌尾觸診室 |美國各州與台灣連署期限比較
2013年科羅拉多州罷免選舉
How to Recall a U.S. Senator(如何罷免美國參議員)
SCOTT WALKER RECALL PETITION(美國威斯康辛州州長罷免連署書格式)

歷史的記憶,不重要嗎?

這天蒂瑪咖啡館沒有開店。門口掛著「今日公休」的牌子。蒂瑪到新莊找大學社團同學聊天聚聚。兩個人約在新莊捷運站會合。

「我帶你去新莊夜市逛逛好了,雖然只是一條小小的廟街,卻有很多歷史故事。」S小姐說著。

『好呀!我也想吃點小吃,你看有什麼好吃的推薦一下吧。』蒂瑪爽快的答應了。

「小吃要晚上囉,我先帶你去那裡的幾個有歷史意義的建築物看看,逛到傍晚剛好去吃東西。」S小姐帶著蒂瑪從小巷走進去,經過燒烤攤時,旁邊有個像廟的建築物。

『這間是什麼廟呀?』蒂瑪指一指旁邊問著。

「這間是慈祐宮,新莊很有名的三級古蹟。你知道新莊廟街為什麼那麼多廟嗎?」

『不太清楚耶,不過就我所知。好像通常老街都有很多廟?像是三峽老街、大溪老街。』

「一府二鹿三艋舺,這句話你應該聽過吧?其實這個三個城市在以前都是重要港口。艋舺是清朝時北部的大港,但其實新莊是在艋舺之前興起的港口。到清朝嘉慶年間大河淤積以後,才被艋舺取代。以前,有港口的地方就是有人潮的地方,就會有廟。所以新莊廟街不長,卻有好幾個被列為三級古蹟的廟。見證的就是他曾經是港口的輝煌歷史。」S小姐邊走邊說著。

『原來如此』蒂瑪邊走邊想著,像這樣的歷史。以前的歷史課本有教過嘛?仔細回想,其實自己對台灣歷史的認識,薄弱到一種不可思議的境界。

「其他的廟要往另外一個方向走,我先帶你去看一個沒有被列入古蹟,但其實也有歷史價值的地方。」
走過小巷,拐了個彎,S小姐停下了腳步。

『這看起來是派出所啊,這也是古蹟嗎?』蒂瑪不解的問著。

「嗯,現在是當派出所沒錯。它是新莊郡役所,在一九一五年正式完工。是日本時代的建築。當然,以年代來說,他們沒有像廟街其他的廟那樣的久遠。但他也是見證自清朝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之後,日本在台灣治理的歷史記憶。也是新莊唯一僅存的日治公共空間與建築物」S小姐望著派出所。

「你現在看到這一邊建築物,是經過表面拉皮的。我們去後面看看吧。」S小姐帶著蒂瑪到郡役所的後方。像是日式中庭的景色映入眼簾。S小姐指著一面牆。

「之前一群致力於新莊文史保存的人,跟文化局提出希望將新莊郡役所列入古蹟追蹤。投票結果是不予列冊。而這面牆是日本時代就建的牆面。保存狀況良好。而因為這整個區域不予列冊,所以這片地之後會賣給財團蓋兩棟大樓。而這面牆呢?他們說,他們會另外蓋一個展示區,把這個牆『保留』在那個展示區裡面。你說,是不是很荒謬?」S小姐苦笑。

『既然是有歷史價值的東西,照理說應該全數保存,這樣來看的人,也才比較能夠理解、想像整個故事的脈絡。只保存一面牆,那個保存歷史的意義根本很薄弱吧。感覺只是為了應付而已。』蒂瑪注意到水池後方有個不鏽鋼蓋住的東西。

『這是什麼?』蒂瑪指了指地板。

「水牢。水牢是日本時代逼共犯人的一種方法。想像一下,都更蓋大樓之後,這些,就都不見了喔。我不敢說水牢可以當古蹟,但他承載的是時代的記憶。」

蒂瑪想著,為什麼其他的廟宇可以列入古蹟,而像這樣的建築物卻不行列入文資保存?是因為時間不夠久遠?還是…只因為他代表的只是日本時代到現在的記憶,而關於日本時代的種種,都必須要被有系統性的抹滅呢?

歷史的記憶,不重要嗎?抹滅了歷史,這塊土地的人,要拿什麼認識自己的家鄉,又要拿什麼說服自己認同家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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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即將拆除)新莊郡役所的故事

台灣現在自由嗎?

蒂瑪帶著從公平貿易咖啡買來的咖啡豆,到宜蘭拜訪莉格。莉格端著新咖啡豆泡的咖啡從房內走出來。

「你有在追蹤香港學運的新聞嗎?網路上有傳出一個消息,有位香港警察因為不願意鎮壓群眾而辭職」莉格問。

『有,我有看到。網路上還有人特別做四格對照圖哩。』蒂瑪拿起手機,想找出圖給莉格看。

「你對這個事情的看法呢?」莉格看著蒂瑪。

『這讓我想到318時間聽到的很多故事。有警察爸爸一直在看自己的小孩有沒有到議會。警察在職責上,遵守上級給他們的命令。但他們自己本身卻未必認同上級的想法。只是礙於他是警察這樣的身分,他的工作,以致於不得不去遵守。』蒂瑪放下了手機,認真的說。

「有人說惡法亦法,你覺得呢?」莉格繼續問。

『….這個問題應該問你吧,你念法律的啊』蒂瑪笑一笑。

「雖然我念法律,但我認為惡法非法。在國外有很多警察抗命的故事。例如在德國,原本負責鎮暴的警察卸下安全帽,護送參與佔領華爾街的民眾。」莉格停下來。喝了口咖啡。

『我覺得警察只是在職責上他必須在那個地方。但事實上,警察也是人民。警察跟人民其實應該是一體的,而不是對立的。那時候看318期間,特別是行政院那時候的鎮壓行動,看了真的很難過。這樣的對立,其實是政府造成的。』

蒂瑪看了看陽台外,腦海裡浮現了那一陣子看的新聞畫面,表情有點沈重。

「美國開國元老的第三任總統湯瑪斯·傑佛遜曾經說過
:『如果人民害怕政府,就是暴政;而政府害怕人民,就是自由』,你覺得,現在的台灣,是哪一種呢?」莉格放下了手上的杯子。

『…..我沒有答案』蒂瑪看著莉格,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

入秋,外面吹來的風有點涼。蒂瑪想著,之前才傳出市長候選人疑似被監聽的事情,台灣現在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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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守護香港民主 良心警察辭職

台灣戒嚴時的人民生活

這天,蒂瑪到以前的同事D先生家拜訪。

『最近看了一個台灣戒嚴史的影片介紹,很好奇那個時候,大家實際生活感覺跟現在有什麼不同?』寒暄幾句後,蒂瑪直接說出想問的事。

「你怎麼在研究這個呀?」D先生問著。

『其實是最近在研究立法院在做什麼,資料東查西查就看到這個了』

D先生頓了頓。「我印象中小時候晚上是不能隨便出門的,曾經有朋友要去看電影,但因為那時候電影院不像現在那麼多,要跨縣市。結果因為身上沒帶身分證,被要求盤查,只好回家拿身分證。」黃毛貓咪一躍跳到D先生腿上。好像想跟著討論似的。

『所以在路上被盤查是很常見的?』蒂瑪覺得很驚訝。

「對,那時候流行披頭四,有男生跟著蓄長髮,結果走在路上,警察覺得頭髮太長,就把頭髮剪掉」

『……那像現在上街遊行不就更不可能了?』蒂瑪覺得不可思議。

「對啊,聚眾是不行的。像是學生畢業開舞會慶祝,會被抓喔!」D先生喝了口茶,繼續說著。

「那時候共匪會空投傳單,撿到傳單,不只不準看傳單內容,還要趕快交給老師,說草木皆兵一點都不為過。」

「戒嚴時期的黨外活動,老一輩的像我父親,當時如果想要看一些黨外雜誌,都要去認識的書局。書局也認識你,才會賣給你,不是隨便就買的到的。」D先生停頓了一下。摸著躺在他大腿上的黃毛貓咪。

「看完,還要把書埋起來、藏起來。甚至燒掉。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即使解嚴後,我父親燒黨外書籍的習慣都還在。一直到他過世。」黃毛貓喵了一聲。似乎在回應著D先生。

『為什麼?不是解嚴了?』蒂瑪不解。

「戒嚴那段時間,發生了太多事情,有太多的陰影。那是一個政府說你有罪你就有罪的年代。可能有一天你的鄰居家人就突然被抓走後人間蒸發。那些陰影對他們來說,讓他們無法相信政府真的不再做言論監控的事情。你們這輩的人應該很難想像。」

『真的…以前念書聽到戒嚴好像戒嚴一樣,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嚴重性…』

「是啊,發生在自己身上,跟看書上寫的,感受是很不同的。」D先生幫蒂瑪再沏了一杯茶。

「經歷過那樣的時代,有很多的父母是不願意在兒女面前談論政治的,也不希望他們談論,因為太痛。」

蒂瑪沉默了。除了為那難以想像被箝制的生活,也不禁想著,為了控制社會秩序,長時間的戒嚴,犧牲了所有人民的生活與言論自由。以人民的觀點來說,到底值得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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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台灣戒嚴史